大四女生被送到洗浴中心实习?山西一高校辟谣!法学专家:造谣者或担刑责

近日,有网友发布消息,称山西某学校将该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女学生送往洗浴中心实习。该网友称“大四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被分配到太原一家幼儿园实习,报到时,园长告诉学生,幼师工资低,就直接带她们去洗浴中心实习,而且工资还会高很多。”

10月23日,潇湘晨报记者通过某平台搜索发现,相关视频被不少网友转载,甚至在一些与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有关的视频中,都有网友在评论区留言,咨询是否真的把学生送到洗浴中心实习。甚至还有人调侃:男幼师怎么分配?

23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了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事情学校关注到了,现在已经调查清楚,并且首发的视频博主已经删除了相关的视频。“现在都是实名制,散播谣言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针对上述事件,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进行了法律解读:

如果网友称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将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送到洗浴中心实习的消息被证实为谣言,那么信息发布者可能侵犯了该学院的以下权利:

1. 名誉权:谣言可能导致公众对该学院产生误解,损害其社会评价和声誉,从而侵犯了学院的名誉权。

2. 商誉权:对于教育机构而言,其商誉也是其重要资产之一。谣言可能破坏学院的商业信誉,影响招生和就业等,进而损害其商誉权。

学校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 发布澄清声明:学院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澄清声明,澄清事实真相,以消除谣言带来的负面影响。

2. 要求删除或屏蔽谣言:学院可以向相关网络平台或媒体发函,要求立即删除或屏蔽谣言信息,防止谣言进一步扩散。

3. 法律诉讼:如果谣言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学院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谣言发布者承担侵权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名誉等。

4. 报警处理:如果谣言涉嫌诽谤或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刑事犯罪,学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依法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

陈平凡表示,造谣者将受到的处罚取决于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一般来说,可能面临的处罚包括:

1. 民事责任:如果谣言侵犯了学院的名誉权或商誉权等民事权利,造谣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3. 刑事责任:如果造谣行为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刑事犯罪,造谣者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

具体处罚措施将根据造谣者的行为性质、情节严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实践中,为了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网络环境,相关部门通常会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等违法行为。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曹伟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极目新闻”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