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女犯4年生3孩刑期监外执行,妇联:其孩子健康,有家人帮忙照顾
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据四川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公示,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刑15年的女犯邱某,在被监视居住及判刑后,4年时间3次怀孕生孩子,经申请,其刑罚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11月1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妇联获悉,邱某的子女身心健康,妇联将对孩子的情况持续关注。而关于邱某钻法律空子的行为,律师向记者进行了解读。
法院公示(图据红星新闻)
法院公示(图据红星新闻)
据红星新闻报道,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的公示显示:罪犯邱某,女,1997年12月出生于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邱某因运输毒品于2020年6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2021年9月17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决定对邱某实施逮捕,但因其怀孕未执行。2021年12月31日,邱某生育一女。
2022年3月10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对邱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判决生效后,邱某以其女儿需哺乳为由,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第一次暂外期限届满前,邱某再次怀孕,法院决定对其第二次暂予监外执行。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2023年2月3日,邱某又生育一子,再次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在第三次暂外期限届满收监体检时,检查出邱某再次怀孕,邱某第四次暂予监外执行。
2024年10月23日,罪犯邱某又以哺乳期为由向法院提交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法院经初步审查后立案并进行公示。目前,人民法院对罪犯邱某已经实施暂予监外执行。
该公示在网络引起热议,有网友认为邱某在钻法律的空子;也有人担心,如果邱某入狱服刑了,其孩子无人照顾。
11月18日,泸州龙马潭区妇联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已获悉此情况,并已前往了解。邱某的孩子目前均身心健康,其家人能照顾小孩,后续该区妇联也会对这个相关情况持续跟进关注。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朱雪律师表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邱某符合这一情形,所以其在怀孕期、哺乳期申请监外执行且获得批准是合法的。法律允许孕期、哺乳期妇女监外执行,这种制度架构本身是合理的,不仅体现了对人道主义的尊重和贯彻,还有对胎儿和婴儿的保护,维护了社会伦理和道德。
“但从邱某的4年连续怀孕的行为看,是不合理的。”朱雪律师说,邱某显然是在利用这项良善的制度满足个人的私欲,这不仅是对这项制度的伤害,也将可能让无辜的孩子受到持久的伤害,可以说是利用“生孩子”钻空子。想要真正避免这种情形,必须要对现行制度进行改革,比如可以引入刑罚暂时中止执行制度,对于故意怀孕逃避刑罚执行的罪犯,可以暂停计算刑期。
对于这些孩子的后续成长问题,朱雪律师表示,首先要看他们除母亲外是否还有其他监护人,有其他监护人的则由其他监护人抚养;如果母亲被收监后就处于无人照顾的状态,就需要依靠社会福利系统进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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