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杭两地联手摧毁走私毒品并利用毒品实施迷奸犯罪团伙
团伙利用走私毒品迷奸多名女性被抓
2024年上半年,该局与深圳市公安局、杭州市公安局联手开展缉毒行动,以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查获的一起走私毒品案件为开端,经循线追查、深挖扩线,在深圳、杭州两地摧毁一个走私毒品并利用毒品实施迷奸的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获液态毒品20支、固态毒品78粒。目前,该案已移交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团伙利用走私毒品迷奸多名女性被抓!
2024年2月2日凌晨,该局所属机场缉私分局接到深圳宝安机场海关线索通报——在对越南胡志明市至中国深圳的航班旅客进行入境检查时,通过机器设备扫描发现中国籍旅客李某随身行李有多处异常,海关关员随即对该行李进行开箱检查,发现有疑似针管状包装的药品。机场缉私分局第一时间介入,通过对李某现场查问,发现李某神情紧张,举止异常,不能合理解释上述药品来源和用途,有走私嫌疑。经鉴定,李某携带的是国家管制的第一、二类精神药物,其中咪达唑仑注射液20支、片剂2粒,佐匹克隆60粒、氯硝西泮10粒、地西泮6粒。该局立即刑事立案,对李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全面侦查,该局发现李某的手机隐藏有黄色视频和聊天记录,涉及多名男性犯罪嫌疑人利用咪达唑仑注射液、佐匹克隆等精神药物对多名女性进行猥亵、迷奸、轮奸,明显属于团伙作案,案情重大!因李某居住地、生活轨迹均在杭州,为将犯罪团伙一网打尽,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深圳缉私警察迅速与杭州市公安局取得联系,展开合成作战,精准锁定该团伙所有成员,一举在杭州抓获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打掉这个涉嫌走私毒品并利用毒品实施迷奸犯罪的团伙。
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根据第三百五十七条,毒品包括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本案中涉及的咪达唑仑、佐匹克隆、氯硝西泮、地西泮等均具有镇静、催眠等药效,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一、二类精神药品,也是法律定义的毒品,滥用或不合理使用会导致身体和精神的依赖、成瘾。不法分子正是看中其镇静和催眠的作用,将其用于实施迷奸等性侵害违法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嫌疑人通过行李藏匿的方式将其走私入境,属于走私毒品犯罪。
缉私警察提醒:咪达唑仑、佐匹克隆、氯硝西泮、地西泮等是国家明令禁止、管控的精神类药品,千万不要因好奇心或非法目的去购买、使用、转送、转售。毒品危害巨大,不仅摧残身体健康,更会衍生出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对于毒品,要充分了解其危害性和伪装性,进一步提高抵御意识和能力。特别是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
应当注意不要让饮品远离自己的视线,不吃陌生人提供的食物,以免遭受不法侵害。
团伙利用走私毒品迷奸多名女性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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